跟练健身视频导致自己受伤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博主不需要承担责任

2022-09-01 16:13:49 来源:华律网

一、跟练健身视频导致自己受伤博主是否要担责

1、不需要承担责任。

2、法律责任的产生来源主要有三种:违法行为、违约行为、法律规定。首先,健身博主并未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;其次,博主和视频观看者之间也并不存在合同关系,也即不存在违约的前提;最后,我国法律并没有与此相关的明文规定。

3、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承担一般侵权责任要求具有侵害行为、损害后果、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。健身博主发布跟练视频的行为不属于侵害行为,无主观过错,与观看者受伤之间也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因此博主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。

4、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,履行民事义务,承担民事责任。

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二、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哪些

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,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《民法典》中规定了许多承担责任的方式,主要包括:

(一)停止侵害;

(二)排除妨碍;

(三)消除危险;

(四)返还财产;

(五)恢复原状;

(六)修理、重作、更换;

(七)继续履行;

(八)赔偿损失;

(九)支付违约金;

(十)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;

(十一)赔礼道歉。

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,依照其规定。

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,可以单独适用,也可以合并适用,例如侵害名誉权的一方在赔礼道歉的同时,还可能需要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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